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时间: 2024-10-28 07:59 点击: 次
一、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法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三、案例讲解
【例如】张三(居民个人)一次取得在高校兼职讲课劳务报酬收入50000元,扣除20%减除费用后,
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1-20%)=40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40000×30%-2000=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