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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如何扣除?

时间: 2020-04-15 14:10 点击:

近日,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公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同步印发。随即,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等一系列征管配套办法。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征管配套办法都将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

展讯通信(天津)有限公司的高级工程师张某,是家里的独生子女,这两天一直在研究收入账单,女儿在上小学,每月能扣1000元,父母身体一向很好,年纪60多了,这个能扣2000元,前两年新买的房还是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现在还在还款期,每月又能扣1000元,按照新个税税率计算,每月个税比以前少交一半多。

航天长征睿特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的工资都是每月初6日前发放,税务机关为确保企业员工充分享受新税制的减税红包,召开两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辅导,企业裴会计说,税务局下沉服务做的好,填报指导手把手教,政策弄懂了,流程捋顺了,未来的扣缴工作肯定能顺利的开展了。

那么,到底什么是综合所得、又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呢,天津税务部门为您梳理以下热点问题:

问题一:什么是综合所得

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税制将居民个人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综合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过程中,暂不可以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问题二: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新个人所得税法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问题三:如何办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最关键的是要准确完整地填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只要按照税务机关制发的制式表格,把相关必须的信息填完整、填准确,提交给单位或税务机关,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一般就没有问题了。目前信息表格的获取,有以下三种形式或方法。

纸质表格。您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或者单位负责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部门去领取,也可以登录税务总局或天津市税务局官网,下载表格自行打印。

电子模板。主要通过单位向您发放,单位可通过扣缴端软件,导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电子模板供大家填写,您也可以登录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远程办税端。税务机关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主要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 APP“个人所得税”和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

如果您未能及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四:如何下载手机APP

IOS系统直接登陆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