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采用哪种计税方式更合算
2021年来了,作为打工人的我们除了感慨时光飞逝,还有一件事值得期待,那就是发放各类年终奖、绩效奖的日子也越来越近啦,听说对奖金采取不同的计税方式,所交的税也不一样哦,那么到底采用哪种计税方式更合算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根据国税发(2005)9号 以及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过渡期),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计算个税:
方式一(单独计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用以下公式单独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该优惠计算方法适用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且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
方式二(合并计税):合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年度综合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我们用例子来说明这两种方式的不同计算方式,以及不同方式带来的不同结果。
例一 小李是A公司的普通员工,假设2020年取得的收入包括:每月工资4800元,年终奖金24000元。全年按国家规定缴纳三险一金9120元,小李当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为12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减免事项或其他综合所得。
方式一:小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
① 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4000÷12=2000元,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见附表1),确定适用税率为3%。
② 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24000×3%=720元
③ 不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综合所得4800×12=57600元,扣除年减除费用60000元后无应税所得额,因此这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④ 全年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720元
方式二:小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小李2020年综合所得的计税额为4800×12+24000-60000-9120-12000=48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率为3%,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480×3%=14.4元
可见小李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中计税可少缴720-14.4=705.6元。
那是不是所有人只要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中计税就可以少缴个税呢?我们再看下面的例子:
例二 王经理是A公司的部门经理,假设2020年取得的收入包括:每月工资12000元,年终奖36000元,全年按国家规定缴纳三险一金28800元。王经理当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为12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减免事项或其他综合所得。
方式一:王经理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
① 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6000÷12=3000元,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见附表1),确定适用税率为3%。
② 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36000×3%=1080元
③ 不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综合所得12000×12=14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144000-60000-28800-12000=432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那么综合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 43200×10%-2520=1800元。
④ 全年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080+1800=2880元
方式二:王经理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2020年综合所得的计税额为12000×12+36000-60000-28800-12000=792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79200×10%-2520=5400元
此例中王经理如果像小李那样将年终奖并入年综合所得中进行计税,则会出现多缴5400-2880=2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