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税并入综合所得和单独计税哪个划算
一、政策说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年终奖个税税率表
1、并入综合所得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2、单独计税
级数 |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三、案例说明
1、小张月薪8000元,每月有1500元的专项扣除,年终奖拿了20000元。
如果按照单独计税,首先要将20000元平均到12个月,对应每月收入为1666.67,属于3%税率。那么小张年度交税总额为:(8000-8000*22%-5000-1500)*3%*12+20000*3%=600元。
如果纳入年度所得,那么全年的交税金额为:(8000*12+20000-8000*22%*125000*12-1500*12)*3%=506.4元。
对小张而言,将年终奖纳入全年所得交税更划算。
那么,这一结论是否适用于所有人呢?我们可以计算另一个案例。
2、小刘月薪20000元,每月有3000元的专项扣除,年终奖拿了80000元。
如果按照单独计税,将80000元平均到12个月,对应每月收入为6666.67,属于10%税率。那么小刘的年度交税金额为:【(20000-20000*22%-5000-3000)*10%-210】*12+80000*10%-2520=12080
如果纳入全年收入,那么小刘的年度交税金额为:(20000*12+80000-20000*22%*12-5000*12-3000*12)*10%-2520=14600。
反而比单独计税的纳税金额更高,比单独计税要多交14600-12080=2520元。
总的来说,对于大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将年终奖并入当年工资所得,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而对于收入较高的群体,用奖金单独计算的方式有时反而更加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