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分红税有关的9个涉税问题
请问一
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分红?
答复:
公司在有盈余的情况下,而且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了,这种情况下可以分红。
请问二
没有利润能否允许分红?
答复:
没有利润不允许分红。
请问三
分红什么情况下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复:
居民企业之间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
请问四
股东约定按照认缴比例分红是否有效?
答复:
股东约定按照认缴比例分红是有效的。公司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请问五
法人公司不按出资比例分红取得的分红能否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复: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但是提醒大家要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切记不要为了避税目的。
请问六
股东在分红前必须要先计提盈余公积吗?
答复:
是的。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应为税后利润的10%。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须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请问七
有了税后利润必须向股东分红吗?
答复:
目前没有严格规定必须分红。公司是否分配利润、分配多少利润属于董事会、股东会决策范畴。
请问八
企业已经宣告了分红但是一直挂账未分配,是否需要扣缴分红的个税?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请问九
我仅仅是公司的显名股东,是否属于分红个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复:
是的,显名交税。在实务当中,税务机关对股权代持以显名股东为纳税主体,这是大多数税务机关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