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如何判定居民身份及境内居住天数
时间: 2020-08-29 10:04 点击: 次
一.如何判定居民身份
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标准:
1.住所
2.境内居住天数
其中:非居民个人:仅就境内所得缴税
无住所居民个人:境内外所得缴税
二、境内居住天数的计算方法
境内居住天数:按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1.境内停留当天不足24小时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2.境内停留当天满24小时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3.境内居住天数的计算举例
例1:李先生为香港居民,在深圳工作,每周一早上来深圳上班,周五晚上回香港。周一和周五当天停留都不足24小时,因此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再加上周六、周日2天也不计入,这样,每周可计入的天数仅为3天,按全年52周计算,李先生全年在境内居住天数为156天,未满183天,不构成居民个人,李先生取得的全部境外所得,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2:王小姐为澳门居民,在珠海工作,每周一早上来珠海上班,周二晚上回澳门,周三早上再来珠海,周五晚上回澳门。周一、周二、周三和周五当天停留都不足24小时,因此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再加上周六、周日2天也不计入,这样,每周可计入的天数仅为1天。按全年52周计算,王小姐全年在境内居住天数不会超过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