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怎么计算
一、累计预扣法
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纳税人申报的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年度),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二、工资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工作月份数计算。
三、累计预扣预缴个税税率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四、案例讲解
老王是一家IT公司的技术人员,2023年的前4个月工资分别是15000元、18000元、21000元、25000元,每个月三险一金个人缴纳56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扣除2000元,请问老王1-4月每月分别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解析:
1.1月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560-2000-5000)=4440元,对照累计预扣预缴个税税率表,税率应为3%
应纳税额 = 4440×3% = 133.2元,因为是首月,没有已预扣预缴税额,则1月需缴纳个税133.2元
2.2月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18000)-560*2-2000*2-5000*2]=11880元,对照累计预扣预缴个税税率表,税率应为3%
应纳税额 = 11880×3% = 356.4元,由于1月已预扣预缴税额133.2,则2月实际需缴纳个税356.4-133.2=223.2元
3.3月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18000+21000)-560*3-2000*3-5000*3]=22320元,对照累计预扣预缴个税税率表,税率应为3%
应纳税额 = 22320×3% = 669.6元,由于前2个月已预扣预缴税额356.4,则3月实际需缴纳个税669.6-356.4=313.2元
4.4月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18000+21000+25000)-560*4-2000*4-5000*4]=39760元,对照累计预扣预缴个税税率表,税率应为10%
应纳税额 = 39760×10%-2520 = 1456元,由于前3个月已预扣预缴税额669.6,则4月实际需缴纳个税1456-669.6=786.4元
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