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
时间: 2023-12-29 09:51 点击: 次
12月25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获悉,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开始,并将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信息确认。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进行信息确认时,若2024年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只需在2023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具体操作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一键带入”,扣除年度选择“2024”,就可以完成信息确认。如2024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纳税人可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大家,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根据相关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今日驻马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