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计算
时间: 2020-04-15 14:03 点击: 次
一、汇算清缴项目
所得项目 | 应税收入额 | 年度汇算清缴 | 自行申报 | |
连续性项目 | 工资薪金所得 | 年收入额 |
应纳税额=(年收入总额-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已预扣预缴税额 |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
非连续性项目 | 劳务报酬所得 | 年收入额x80% |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年收入额x80% | |||
稿酬所得 | 年收入额x56% |
二、案例:张飞为上海特斯拉公司员工,2019年发生以下个人所得税事项:
(1)全年取得的工资收入为300000元;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三险一金为65460元;企业年金10080元,商业健康保险1400元,两项合计11480元;专项附加扣除61600元。飞天公司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已预扣预缴其个人所得税7626元。
(2)全年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3000元,支付单位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5440元。
(3)全年取得稿酬所得70000元,支付单位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7840元
(4)全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00元,支付单位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0000元
请问:张飞应该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解析:
张飞全年收入额为:=300000+103000x80%+70000x80%x70%+500000x80%=821600元
减除专项扣除65460元后的余额为756140元,超过60000元,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符合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全年综合所得用纳税所得额=821600-60000-65460-61600-11480=62306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623060x30%-52920=133998元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33998-7626-25440-7840-80000=13090元
张飞应于2020年3月1日~6月30日,向其任职、受雇单位
上海特斯拉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