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怎么计算
问:我从事文具用品个体经营,最近开学了,生意也越来越好了。我听说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又更新了,根据最新政策,是怎么计算减免税额的呀?
答:是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减半征收”的具体算法是什么呢?
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一起来看2个例子吧:
【例1】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A,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则李某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该项政策减免税额=(1500000×35%-65500)×50%=229750元。
如果纳税人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本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例2】纳税人王某经营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他是烈属,当年可享受减免税额9600元。则王某的减免税额=[(2000000×35%-65500)-9600×2000000÷2400000]×50%=313250元。
温馨提醒: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