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时间: 2020-10-29 09:53 点击: 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以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特许权利提供他人使用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对于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税计算公式:
预扣税率:20%
计税公式:预扣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20%
案例讲解:
王某于2020年9月出让其一项专利权,取得收入500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40000元
应纳税额=40000×20%=8000元
3-6月,将进行汇算清缴,而综后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将按照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计算。如果没有其他收入,则汇算清缴时,将会被退税。